各有关单位: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标准化法》,促进我省农业机械产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〔2019〕1号)、《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》(国标委联〔2022〕6号)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政策要求,我会对2020年印发的《湖南省农业机械与工程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进行了修订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我会2020年印发的《湖南省农业机械与工程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废止。
湖南省农业机械与工程学会
2025年3月5日
附件: 湖南省农业机械与工程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.pdf